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

台中市長胡志強在興大致詞,遭遇兩名學生嗆聲,其中一名亞大鄭同學,戴黑色口罩,白色手套,情緒激動,被興大工作人員制止後,還亮出美工刀,校方以有公共危險之虞,報警處理。警方偵訊六小時,調查清楚後,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第一款無故攜帶器械,函送法辦。 鄭同學的爸爸也從雲林趕赴台中把兒子接回家,爸爸低調表示對不起胡市長。被嗆的胡志強傍晚說,他不會追究,也決定原諒,畢竟這些年輕人只是想表達意見,胡志強說,當時不知道嗆聲學生身上帶刀,只覺得帶著口罩和手套,有點奇怪,被嗆當時,還希望對方拿下口罩說清楚,他願意好好溝通,但校方不願橫生枝節,他也就先離開。胡志強說,鄭同學的父親,有打電話到市長室致歉。



我覺得因該給年輕人機會希望學習理性表達,彼此以禮相待,以理服人,而不是比聲音大,彼此尊重,不要傷害自己的未來。